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的有效方式,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保证生源质量的重要环节。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精神和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三个确保”的原则。一是确保安全性,因疫情防控,防止人员聚集,复试工作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二是确保公平性,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三是确保科学性,做到复试考核内容科学有效、全面综合、择优选拔。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1.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本单位复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并根据教育部、河北省相关规定和学校复试录取办法制定 “mg4377线路检测2021年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2)根据招生专业,成立复试面试小组。选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公道正派的人员组成复试面试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具有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担任,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凡属考生直系亲属或利害关系人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同一招生专业只设一个复试小组,保证该专业所有考生在面试方式、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等方面的一致性。
(3)根据《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生招生考试网络远程复试面试教师及工作人员守则》,对复试工作人员进行遴选,并对其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使其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评判规则和标准,规范工作行为。
2.监督小组职责
负责对所有参与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复试的人员进行保密意识、责任意识、法治意识的教育,监督本单位复试全过程,接受考生举报及复议申请。
监督举报电话:0312-5971149
监督举报邮箱:liuaixin@hbu.edu.cn
三、复试办法
1.复试的形式
使用教育部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我院根据研究生院的安排,进行安装调试,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安全、顺畅、稳定。同时强化密级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监控,降低网络复试的风险点。
2.复试流程
(1)资格审查
考生在规定的时间登陆指定的平台进行网络远程报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前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到学院邮箱yxyhbu@163.com。每位考生的资格审查材料须放在一个压缩包里,文件命名格式为专业+姓名+准考证号码。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研究生院网站服务指南下载)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需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面试流程
原则上按照系统随机抽取确定复试顺序,每位考生的总体答题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具体流程如下:
①考生作简短的中文自我介绍。
②外语听力与口语水平测试(20分):外语自我介绍,老师外语提问,学生外语回答。
③专业知识能力与综合素质测试(60分):以提问方式对考生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进行考核。
④专业课测试(20分):考生现场抽题,并进行回答。考核内容为2020年9月公布的《河北大学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该专业的复试科目内容。
⑤考生复试结束,复试小组成员按照复试量化打分标准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取。
⑥复试结束后,复试评分表交考场秘书,不得更改。学院留存。
(3)同等学力加试考核方式
考试开始前,学院将同等学力加试试题以邮件方式发给考生。考生须在A4纸上完成答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答卷电子版发至学院邮箱yxyhbu@163.com。纸质答卷以快递方式邮寄到mg4377线路检测。答卷纸质版须与电子版一致,否则按作弊处理。考生答卷全程视频监控,录音录像。
3.量化打分标准
明确复试内容各部分所占权重;各级指标给分点的分值。
考核内容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基础理论知识(20分)
知识储备(8分)
专业基础知识
批判性思维(12分)
个人见解
专业知识能力(40分)
专业知识(16分)
专业理解
专业素质(16分)
理解能力
创新能力
逻辑思维能力
理论应用能力
研究方向(8分)
学科前沿
就业规划
外语能力(20分)
基本外语知识(12分)
通用外语知识
专业外语知识
外语交流能力(8分)
外语对话
综合素质(20分)
基本素质(6分)
思想品德
主要素质(14分)
心理素质
应变能力
责任感
进取心
总分
四、保障措施
1.场地和设备保障
复试考场设置在环境相对独立且安静的远程复试室,以保证学生复试时不受干扰。复试考场准备2台以上电脑(可联网)、全向麦克风和外置会议摄像头、电脑音箱,保证网络带宽充足。考场秘书所使用的电脑已提前安装研招网数字证书,提前更新数字证书,以确保能正常使用。复试全程录音录像。复试工作结束后,由现场技术人员用专门配备的移动硬盘存储复试录像、录音材料,并做好保密及备份工作。
2.人员保障
每个专业的面试组人员不少于5人,不多于7人。确定人员后,另备2名候补面试小组人员(各专业候补人员可交叉)。
每个专业至少确定两名候考区秘书、一名考场秘书、一名技术保障人员。
3.防控保障
遵守学校防控安排,所有参与复试工作人员必须出示健康码,接受体温测试,并全程佩戴口罩。
五、录取工作
1.总成绩核算方法
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总成绩具体算法为: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成绩×30%。
2.录取程序
(1)以招生专业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外国语-政治理论-统考业务课次序)成绩排序。
(2)复试成绩60分为及格线,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任意一门低于60分不予录取。
(3)第一批复试结束后,各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剩余指标由学校收回。收回的指标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后重新分配。
(4)再次获得招生指标的专业,如有复试成绩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照总成绩排序情况顺延录取。(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待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不予录取)。如没有合格考生,则组织第二轮调剂复试。
(5)根据规定,拟录取名单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在资格审查中发现,没有达到报考条件或提供与报考材料学历不符、年限不符等虚假信息的考生,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4)复试小组认为不具备培养潜力与条件者,不予录取。学院出具书面材料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以及学校和学院(中心)发布的相关信息。
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本细则的解释权在mg4377线路检测